渤海化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料图】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渤海化学股票代码:600800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4 号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2 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第一节 释义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渤海化学/公司/上市公司 指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 指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为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4 号法定代表人 郭金利注册资本 291577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07313603XM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对外投资及管理;按照天津市政府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主要经营范围 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自有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与上述项目 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 2013-07-26 到长期通讯方式 022-231061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9.1482% 天津国宇商业有限公司 21.9300%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3498 天津中联置业有限公司 6.572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郭金利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天津 否陈燕华 男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中国 天津 否孙晨 男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 中国 天津 否崔荻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天津 否杨玉芙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天津 否王晔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天津 否邹高峰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天津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渤海化学股份 6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9%)。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公司国有股东,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为实体产业的销售、融资等各方面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渤海化学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渤海化学 66,300,000 股股份,占渤海化学总股本的 5.59%。(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股份转让款:25,790.7 万元 (2)协议转让方式: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提示性公告日为 2022 年 12 月 27日,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3.89 元/股。本次标的股份交易股数为 66,300,000 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257,907,000 元。 (3)总转让股数:双方同意按照上述股份转让款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的股份数,即 66,300,000 股。 本次股份转让款以货币方式支付,受让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份转让款的支付等)。 本协议书签署后,因标的股份存在瑕疵导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无法继续履行,转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所有权,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标的股份过渡期间归属原股东损益归受让方所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标的股份过户日起受让方依其所受让标的股份享渤海化学利润或分担股份转让过户日起渤海化学的风险及亏损。 协议自转让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协议获得有权国有资产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已质押或冻结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尚未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列表(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为: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十三路 189 号股票简称 渤海化学 股票代码 600800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4 号名称 团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无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6,30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59%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66,3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59% □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标签: 渤海化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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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杭州9月17日电 (记者孙博洋)9月16日至17日,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浙江杭州举行。在16日举行...
2021-09-18